看似贏了,但卻輸了
‧本文由 July fish 分享 ‧
200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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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1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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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年輕的夫婦正在所租的小套房裡為著添購新家具的事情而鬧彆扭,女的口才犀利,男的剛毅木納,過沒多久作老公的就已處於挨轟的態勢。不一會兒,兩個人都嚷得精疲力盡,說不出話來,這時前幾分鐘一直被迫採低姿態的先生忽然開口了,他感慨地對他所愛的老婆說:「老婆,就算妳講得全都對,但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
「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雖是短短的幾個字,卻多麼值得我們這些講求「贏」為目的的現代人省思啊!
我很喜歡一句名言:「有時候您贏了,但其實您輸了!」
可不是嗎?有時候您贏了面子,但其實您輸了感情;有時候您贏了口舌,但其實您輸了形象;有時候您贏了好處,但其實您輸了友誼....,總之,有時候您看似贏了,實際上您卻輸了!
待人處事固然應該「據理」,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力爭」!
理直氣「和」的態度絕對比理直氣「壯」更易為人所接受。
這世界上有四種人:
第一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也不好;
第二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卻很好;
第三種人,有自己的原則,也很會講理,但表達方式卻很「衝」;
第四種人,很有立場很講道理溝通方式也很溫和。
如果將這四種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我們可以說:
第一種人,是徹底的「可憐人」,因為他將一無所有;
第二種人,是鄉愿型的「濫好人」,因為他實在缺乏立場;
第三種人,是橫衝直撞的「機器人」,因為他雖然邏輯無礙,卻不懂與人相處的藝術;
第四種,是「最可愛的人」,因為他們就是像天使般。
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成為「第四種人」,您才會是一個真正的贏家!
在人際互動間,您會顧此失彼嗎?您常「看似贏了,但卻輸了」嗎?
實在值得您深思咀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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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wu260
於 2005-01-21 09:26:55 說 說得太好了~感動 | |
Darryl= 來~來~來~給它繼系~搖~下企 =
於 2005-01-21 09:49:01 說 講的太讚了.....我要把它抄下來 | |
k18410
於 2005-01-21 09:55:04 說 可以當座右銘ㄡ~~~ | |
mowein
於 2005-01-21 12:04:31 說 有些....老闆不會講道,表達和溝通方式也不溫和. | |
路人
於 2005-01-23 15:14:51 說 呵呵 我希望我是第4種人 | |
小白
於 2005-01-23 15:20:10 說 恩恩 | |
mitsui567
於 2005-01-23 23:03:21 說 很少人是第四種吧? | |
果凍
於 2005-01-27 18:11:22 說 真的是挺有道理的! | |
ㄚ爸
於 2005-10-07 08:52:03 說 3Q~ | |
point
於 2006-11-18 17:14:09 說 說的不錯 | |